專利申請相關法規-專利法
       
【智慧財產權新知】在不公平交易的舞台上,智慧財產權是要角。它被仿冒被侵害,它為競爭伎倆穿針引線,以合法掩護非法。它是法院和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常客!!!


第51條

申請專利之發明,經核准審定後,申請人應於審定書送達後三個月內,繳納證書費及第一年年費後,始予公告;屆期未繳費者,不予公告,其專利權自始不存在。

申請專利之發明,自公告之日起給予發明專利權,並發證書。

發明專利權期限,自申請日起算二十年屆滿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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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吳小姐
TEL:0928497857(白天)

PS.請於平日白天來電,謝謝!!
專利申請達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