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法有關期間之計算,其始日不計算在內。
第五十一條第三項、第一百零一條第三項及第一百十三條第三項規定之專利權期限,自申請日當日起算。 關鍵字: 商標, 商標註冊, 註冊商標, 商標申請, 申請商標, 自創品牌, 專利, 專利申請, 申請專利, 發明, 存證信函, 契約書, 合約書, 和解書。